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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工作动态
张家港地税“五个加强”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信息来源:张家港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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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8年1月1日起,张家港市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由县城建制镇一至二等调整为中等城市一至六等,预计此次调整将为全市企业减税1700万元,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确保4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正常申报与缴纳,张家港地税局早动手、早规划,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调整方案。根据苏州市局相关要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分阶段推进土地税额调整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有人抓,有落实,见成效。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纳入到日常纳税申报和催缴事项提醒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电话、短信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文件精神,确保宣传无死角,政策全知晓。
  三是加强排查核对,做好税源预测。各分局对辖区企业,采取案头调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借助“百度地图”、“GIS地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对调整对象准确定位,尤其是相邻等级交界处严格把关,保证纵横线轴范围内的应税企业户户有落实、地块有坐标。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及时掌握纳税人对税额调整的诉求和动态。在初步预测税源的情况之下,梳理全市土地税源登记信息,按照新税额标准和土地划分进行逐条测算,精准测算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总体收入变化。
  四是加强申报监控,建立应急机制。今年4月是税额调整后的第一个申报期,为保障申报的平稳正常,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在申报期内对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单位税额、应纳税面积等关键点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政策平稳落地。
  五是加强后续管理,做好比对分析。按年获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按照苏州市局统一部署,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区域等级和评价分类信息分别导入GIS系统,保存维护好土地税源的区域等级信息、按年更新评价分类信息。加强税种管理的分析、比对、排查,准确把握税源分布情况,全面监控申报入库指标,进一步加强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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